「意義」是消費動力的來源,現代品牌行銷在加入腦科學研究所獲得的新知識後,
已了解傳統「產品利益+廣告創意=高銷售」的行銷模式,效益已經開始遞減。
歐美行銷因此發展出新的「產品利益+個人意義+廣告創意=高銷售」的新模式,亦即,企業在進行行銷企畫時,
一開始就在「產品價值」之外,同時尋找消費者所重視的「意義價值」,進而將兩者結合,發展出品牌溝通策略後,再進行廣告創意發想。
現代行銷部門有一個很重要的新任務,就是要掌握開發「意義」的洞察技巧,以先期找出目標消費群心中,所認為的最重要的「意義」,它較傳統的「消費者洞察法」,更深入進入消費者內在的思維與情感。
因為「意義」存在三個層面,即:1.意識層、2.半意識層(情感)、3.非意識層(直覺),而意義洞察法主要在發掘,消費者的價值觀如何在這三個層面上,與產品屬性及利益點形成連結、聯想,行銷人員因此可以找出品牌要扮演什麼角色,及提供消費者什麼意義,讓他得到心靈的觸動與滿足。目前歐美企業行銷部門,最常使用的「意義洞察法」包含三個模式:
意義洞察法幫助行銷人員應用新的「產品利益+個人意義+廣告創意」新模式,贏得新時代品牌競爭,是行銷部門贏在起跑點的必備新技能。